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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作者:    来源:海洋之神8590cn口腔医学院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鼓励、支持和推动实验室开放工作,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学校准备启动2013年度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申报工作,并就具体申报以及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1.实验室开放基金采取二级教学单位申请、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审定、计财处核准的形式予以分配;  

2.凡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的二级教学单位均可申报;  

3.本基金主要用于本科生参与课外开放实验项目所需实验费、材料费、机时费、资料费、文印费、论文版面费等;  

4.基金可少量支付教学工作量之外的实验室开放工作指导和建设的专职实验人员、实验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  

二、开放基金申报

1.实验室开放基金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开放实验项目建设与实施周期为一年;  

2.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实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建设和申报,申请者填写《海洋之神8590cn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表》(附表1);  

3.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根据本单位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对实验室开放工作所需经费进行初步预算并填写《海洋之神8590cn实验室开放基金经费预算表》(附表2)。项目申报表和经费预算表经专家组、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本科生院;  

4.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包括:工作量的计算、考核与认定方法;开放实验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应;  

5.由本科生院将经审核批准的开放基金预算进行汇总,报送校计财。  

三、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实施

1.通过审核的开放实验项目由本科生院予以公布;  

2.实验室开放基金按批准金额统一拨付各二级单位使用;  

3.获得基金资助的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动员本科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要有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或者相关成果与奖励等支撑材料,各二级单位负责上述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5.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建设、指导和实验准备等辅助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负责进行登记、核准并计算工作量;  

6.资助项目完成后,各二级单位根据统一要求对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本科生院。  

四、开放基金项目验收

1.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开放实效进行年终检查与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 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开放基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2) 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记录、报告、总结,或者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支撑材料;  

(3)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实验指导的记录等支撑材料;  

(4) 开放实验相关的统计数据汇总。  

2.对开放实验项目完成情况好的学院在次年建设项目投入予以倾斜;  

3.有下列情况者,将减少下一年资助额度甚至取消下一年开放基金申报资格:  

(1) 擅自停止或改变原有开放项目实施计划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开放项目实施的;  

(2) 将开放基金挪作他用的;  

(3) 开放实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为顺利做好2013年实验室开放工作,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装袋后交至本科生院综合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inyisu@csu.edu.cn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88830409  

办公室:一办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