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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用合同文本审查完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4    作者:    来源:湘雅口腔医院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提高合同法律审查工作效率、依法维护学校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我校常用工作合同(或称协议,含合作意向书)文本的审查、完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二级单位在工作中比较常用的、须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格式合同(或者大部分为格式条款),包括我方自行拟定的合同,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等拟定的示范性合同,均须提交学校进行审查完善。 

二、如果合同文本为对方提供,且对方同意我校进行修订完善的,也应提交审查。 

三、经审查完善后,各单位均须使用新版合同文本,否则,法律事务室不予审查,学校不予签章。 

四、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常用工作合同,将合同的word版本(正文以小四宋体1.5倍行距排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2014年11月14日之前发送至qhjiang@csu.edu.cn。合同电子版名称标注格式为“单位名称+合同名称”。若不止一份合同,则以压缩文件形式,标注单位名称统一发送。

联系人:蒋清华,电话:88836178。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