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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作者:    来源:海洋之神8590cn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5﹞307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6月。  

2、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4、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8、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现(曾)担任校级领导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推荐专家的学科领域详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我校了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及把握出国留学趋势具有重大意义,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11月23号(星期一)前将本单位《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汇总后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电子版汇总表发至chenwei1@csu.eud.cn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陈 伟  

联系电话:0731-88876082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