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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8    作者:    来源:海洋之神8590cn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外国专家中,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外国专家分类选拔。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推选指标

省人社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专业技术人才1-2名,高技能人才5名、外国专家1名。各二级单位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可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级技能人才1名(限技能岗位)、外国专家1名。各类推荐指标不得混用,不得超额申报,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选程序

各二级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并优中选优。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拟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9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交人才发展办公室(校本部一办公楼304),电子版发送至shiziban@csu.edu.cn(各类复印件不需提供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1.《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2,用word格式,并严格按附表说明填写打印,并装订成册)。

2.《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3,用Excel格式,其中“主要专利、项目、论文”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上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3. 经二级单位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推荐人选的高级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钟慧媛 李秀娟,联系电话:88876082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人 事 处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