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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工会“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11﹒30前)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发布党委《动员令》

校办

2.发布工会《倡议书》

工会

3.召开募捐动员会

扶贫办

4.公布《校内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工会

5.公布募捐专用账户和捐款方法

教育基金会

第二阶段:捐款(2017﹒12﹒4~12﹒31)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个人捐款,并获得专用收据

教育基金会

2.校园网、工会网首页设《募捐光荣榜》,滚动式公布捐款信息(信息由教育基金会提供)

校办、工会

3.职工捐款从年底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数予以抵减

计财处、人事处

第三阶段:款项汇总转移(2018﹒1﹒1~1﹒20)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校扶贫办与江华扶贫办签订协议

扶贫办、驻江华工作队

2.校教育基金会与江华扶贫基金会签订协议

教育基金会、驻江华工作队

3.专用账户资金转江华扶贫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驻江华工作队

4.公布每户入股资金确认书

驻江华工作队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8﹒1﹒11~1﹒20)

具体任务

承办单位

1.公布二级单位捐款总额,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扶贫办、工会

2.落实江华设“海洋之神8590cn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纪念碑”事项

驻江华工作队

3.全程宣传报道

宣传部

 

海洋之神8590cn工会 

2017年11月30日

 

“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账户

开户名称:海洋之神8590cn教育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海洋之神8590cn支行

银行账户:597657350293

备注:

1.捐款不接受现金捐赠,请转(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在“来源”或“摘要”栏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职工号”(如:校工会张** 888888)。

2.捐赠款转(存)手续完成后,请在三日内持银行凭据到教育基金会财务室开具捐赠票据(地址:三办公楼107)。